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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安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供应链(电商)平台》的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09

  为了进一步落实降本增效工作,规范多频次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厦门安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就供应链(电商)平台采购项目组织框架协议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征集人:厦门安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华泰路3号

  联系人:厦门安居控股集团成本控制部

  联系方式:0592-5160583

 

二、采购项目名称:供应链(电商)平台

  采购需求:1、全国性供应链(电商)平台;2、厦门本土供应链(电商)平台;3、地产领域集采供应链(电商)平台

  最高限制单价:以具体采购项目发布的最高控制价为准。

  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厦门安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采购数量:根据生产经营需求确定。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以及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投标资格状态、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情形的书面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愿意接受采购方考察和监督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身份证的有效证明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在本征集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止时间前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上述两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并提供从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含信息查询网页网址)。对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当日往前追溯连续三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递交文件将被否决;

  6.没有被厦门市国资委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存在严重的或被有关主管部门处以停止从事本项目或同类业务的执业质量问题;

  7.本次供应商征集不接受联合体;

  备注: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递交文件将被判为无效。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1年。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5日,登录厦门安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data.xmzzwy.com:8821/auth/app/z6tsemgf1hs1i/0获取。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4年12月16日15:00点之前通过厦门安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提交。

  响应文件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2024年12月16日15:00点通过厦门安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开启。

 

七、公告期限

  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5日

 

八、其他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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